商家好心借廁所!70歲老人使用後「死在裡面」 家屬「怒索賠百萬元」判決出爐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提供的活動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導致黃某死亡,故對原告的該主張不予以採納。同時,被告經營者和店員作為非專業醫護人員,在較長時間拍廁所門無人應答后立即撞開門查看情況的行為已完成認知範圍內的救助措施,盡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義務。其次,被告系無償向黃某出借廁所,不應對其苛求過重的保障義務。故法院認定原告未能舉證證明被告與黃某死亡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原告訴求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不予支持。后原告不服上訴,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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