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好心借廁所!70歲老人使用後「死在裡面」 家屬「怒索賠百萬元」判決出爐




商家無償借廁給7旬老人,被家屬索賠二十餘萬元,近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商家善意出借且已盡義務,無需賠償。

2024年8月27日上午10時許,70歲的黃某來到某健康管理中心並借用店內的廁所。此後,該中心經營者馬某以及店員謝某發現店內一間廁所門長時間被反鎖,在拍打廁所門較長時間無人回應后,隨即撥打120電話並撞開廁所門,發現黃某躺在地上,黃某被推斷為猝死。事發后,黃某親屬將該健康管理中心訴至法院,認為中心導致黃某錯失搶救時機,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213538.8元。而中心則辯稱自身對黃某死亡無過錯,對黃某系善意借廁,且已盡到充分注意義務,請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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