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為1事「在門上噴漆血債」!揚言幫鄰居「去頭送終」法官也傻眼...



被執行人張先生妻子胡女士
甚至聲稱
「法院結案就是終結
這些字條沒什麼內容」
對此
執行法官武博嚴厲警告
結案後6個月內繼續侵害他人權利,法院可直接恢復執行!你貼「判決有效期」、「好戲繼續」,這是公然挑釁法律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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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求被執行人
立即撕下文字公告

最終,張先生妻子撕掉紙張,但法院仍因其「案件執結後繼續侵害權利」的行為,決定對申請被執行人罰款2000元(約新台幣8819元)。
執行法官武博表示:「被執行人如果再有下次,不僅僅是罰款,而是會追究其拒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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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遠親不如近鄰
鄰里間發生矛盾
首先要試著互相理解體諒
共同尋求可解決的途徑
而不是一意孤行,激化矛盾
最後不過是兩敗俱傷
就只是因為鄰居間的小摩擦,有必要做到這種程度嗎?
資料來源:騰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