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兒問「能不能帶朋友回家住」她欣然答應!沒想到幾天後一開門...父母當場崩潰大哭
因為當時賣黃金的時候,畢某還屬於未成年人,那這些金子到底是如何賣出的?詢問當時售賣黃金的店鋪,店鋪大門緊鎖,裡面也並沒有看到工作人員。趙世峰律師認為,15歲的孩子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失主可以向這三個孩子的監護人、主張相應的賠償。
Advertisements
目前,原陽縣公安局民警表示,針對此事正在進行調查。畢某父親也向王女士表態:「如果黃金追不回來的話,會進行賠償。」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