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剛滿18歲「爸爸買房當禮物」!10個月後收傳票「負債竟達6位數」崩潰了

 (圖為示意圖/Moneycontrol)


庭審時,原告表示是阿強的朋友,因其週轉需求而借錢,但遲遲未還才提告。小華則堅稱完全不知情,也不認識原告,更提供了父母的對話紀錄作為佐證。所幸法院最後判定,雖然阿強確實需要償還借款和利息,但原告無法證明小華自願擔任保人,加上有證據顯示小華被蒙騙,因此法院不支持原告要求小華承擔連帶責任的主張。

(圖為示意圖/Property Tax International)



這爸爸也是太離譜欸~


來源: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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